重要人事任免
一、根据冀信投集团党〔2021〕20号文件通知及公司冀资产管理党〔2022〕1号文件通知决定:张志锋同志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(试用期一年)。
二、根据冀信投集团党〔2022〕21号文件通知及公司冀资产管理党〔2022〕2号文件通知决定:免去郝东伟同志总经理职务,吕漫同志主持经理层工作。
三、根据冀信投集团党〔2022〕54号文件通知及公司冀资产管理党〔2022〕3号文件通知决定:任命吕漫同志为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。